清朝廷通过从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雍正摊丁入地的赋税改革,建立起完备的赋税制度。清代的田赋、火耗、平余、摊丁入亩,以及工商税诸项制度,体现了清代在赋税应征额及简化赋税项目方面的一系列原则,有助于朝廷的
摊丁入亩把把田赋、徭役、杂税等[合并为一条]征收;把过去按户、丁征收的役银(户丁银),平均摊收,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;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成银两缴纳。清初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,地有地税银,丁有丁
1、明朝万历年间,土地兼并严重。大量的农民成为流民,这直接导致了按照人头来收税的政府,财政枯竭。为了给病入膏肓的大明续命一波,当时担任内阁首辅的张居正,开出了药方,开始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。2、一条鞭法